2024年7月5日 点击人次: 466
关于做好2024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就业指导服务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细落实不断线就业服务,帮助2024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尽快落实毕业去向,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安排部署,现就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持续推送就业岗位。教育部依托全国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省教育厅依托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广泛汇聚岗位信息分别举办“2024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要积极组织未就业毕业生参加线上招聘活动。各学院要持续为未就业毕业生提供针对性招聘服务,精准推送3个以上有效岗位信息。
二、持续提供就业指导。各学院要密切关注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进展和思想动态,引导毕业生客观看待个人条件和社会需求,从实际出发选择职业和工作岗位,积极主动求职就业。要做好学校“简历门诊”服务的宣传,为学生提供简历、面试指导和就业咨询帮助。
三、持续开展就业安全教育。要积极开展就业安全教育,切实增强毕业生风险防范意识、信息安全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要帮助毕业生防范非法职业中介,招聘收费、招聘诈骗和“猫腻”合同等陷阱,对毕业生就业中出现付费实习、滥用试用期、拖欠试用期工资等违规行为,要及时协调处理,如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招生就业处报告。
四、持续开展重点帮扶。要持续关注有就业意愿的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和残疾等困难毕业生群体以及边境县、少数民族、乡村大学生等重点群体未就业毕业生,充分发挥就业帮扶系统作用,全面落实“一对一”帮扶责任制和“三个优先”(优先提供指导服务、优先推荐就业岗位、优先开展培训和就业实习)工作要求,及时跟踪了解就业动态,帮助解决就业困难,助力尽早实现就业。
五、统计《不同意实名信息推送给人社部门的未就业毕业生名册》。要征求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是否同意将实名推送到人社部门,接受公共就业服务,省教育厅将据此与省人社厅做好毕业生的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便于人社部门持续跟进服务。7月20日前报送招生就业处。
联系人:吴广涛,15246140256(微信同号)邮箱:89618188@qq.com
招生就业处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