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的通知

2024年7月5日   点击人次: 466   


 

关于做好2024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就业指导服务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细落实不断线就业服务,帮助2024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尽快落实毕业去向,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安排部署,现就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持续推送就业岗位。教育部依托全国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省教育厅依托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广泛汇聚岗位信息分别举办“2024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要积极组织未就业毕业生参加线上招聘活动。各学院要持续为未就业毕业生提供针对性招聘服务,精准推送3个以上有效岗位信息。

二、持续提供就业指导。学院要密切关注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进展和思想动态,引导毕业生客观看待个人条件和社会需求,从实际出发选择职业和工作岗位,积极主动求职就业。要做好学校“简历门诊”服务的宣传,为学生提供简历、面试指导和就业咨询帮助。

三、持续开展就业安全教育。要积极开展就业安全教育,切实增强毕业生风险防范意识、信息安全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要帮助毕业生防范非法职业中介,招聘收费、招聘诈骗和“猫腻”合同等陷阱,对毕业生就业中出现付费实习、滥用试用期、拖欠试用期工资等违规行为,要及时协调处理,如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招生就业处报告。

四、持续开展重点帮扶。要持续关注有就业意愿的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和残疾等困难毕业生群体以及边境县、少数民族、乡村大学生等重点群体未就业毕业生,充分发挥就业帮扶系统作用,全面落实“一对一”帮扶责任制和“三个优先”(优先提供指导服务、优先推荐就业岗位、优先开展培训和就业实习)工作要求,及时跟踪了解就业动态,帮助解决就业困难,助力尽早实现就业。

五、统计《不同意实名信息推送给人社部门的未就业毕业生名册》。要征求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是否同意将实名推送到人社部门,接受公共就业服务,省教育厅将据此与省人社厅做好毕业生的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便于人社部门持续跟进服务7月20日前报送招生就业处。

联系人:吴广涛,15246140256(微信同号)邮箱:89618188@qq.com

 

 

 

招生就业处

 2024年7月5日